反洗钱,最高检提出新要求!
➤ 要协同加强打击洗钱犯罪,准确把握修订后反洗钱法关于完善洗钱上游犯罪范围的规定,一体贯彻反洗钱法和刑法“洗钱罪”等规定,准确适用“两高”《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深化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,依法惩治洗钱及相关犯罪,增强打击利用虚拟货币等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业务等实施洗钱犯罪的能力,形成打击合力。
➤ 要加强行刑双向衔接,协同行政主管、监管部门等推动移送立案工作,切实防止有案不移、有案难移、以罚代刑。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,检察机关要根据在案证据,依法判断“可处罚性”,准确提出反向衔接的检察意见。
➤ 要强化公共利益保护,聚焦反洗钱工作中涉及的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,依法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,以监督促治理,推动落实监管责任,维护社会公共利益。
➤ 要统筹落实刑法、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,准确认定洗钱、自洗钱及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等相关犯罪,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,提升依法监管、依法惩治能力。
➤ 深化落实最高检与国家监委、公安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意见》,加强协作配合,健全完善机制,筑牢反洗钱法治防线。
➤ 要加强专门人才培养和专业能力建设,加强反洗钱新领域、新业态、新类型案件的业务研究和法律政策研究,注重司法办案实务积累,不断提高履职办案的能力和水平。
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11月29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修订后的反洗钱法,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检委会集体学习。最高检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应勇参加学习。